在干燥条件下,最高使用温度为120℃。
颜色:各种颜色 光泽:有光(≥90%) 干燥(25℃):表干≤3h;实干≤24h。 硬度:≥0.5 耐水性:60h不起泡,允许漆膜轻微变化,2h内恢复。
涂覆方法:可用空气喷涂、刷涂、浸涂方法施工,以喷涂施工的效果最佳。 混合比例:甲组分:乙组分=1:1(产品实际配比见产品包装)
1、对首次涂漆的金属表面需清洗除去表面的油污、无机盐、灰尘的污染物。可根据ISO8504:1992标准进行判别和处理。
2、对涂有旧漆的表面应首先清除油污、灰尘、水分等污染物,然后进行修补。可根据ISO8504:1992标准进行判别和处理。
3、对剥落和损伤的区域应进行处理,达到规定的标准。(如Sa2.5——ISO8501-1:1988)
4、在施工本面漆之前,施工物件表面应涂有底漆,可使用醇酸底漆、环氧底漆等。
1、本产品在贮存过程中,会有颜料的沉淀现象,使用前须将漆料彻底搅拌均匀,并过滤。
2、本产品是双组分涂料,使用时必须将两组分按规定配比混合均匀,混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完。
3、施工暂停时,应使用稀释剂清洗施工设备,防止漆料固化而堵塞喷涂设备。
4、被涂物表面必须清洁、干燥,且表面温度必须高于露点3℃,避免被涂物表面有凝液存在,从而影响粘结性、光泽和颜色。
5、由于本产品含有挥发性有机溶剂,因此在施工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。
储存环境:储存在干燥阴凉处,避免光照和热源; 有效期:在25℃条件下,乙组分不少于12个月,甲组分不少于6个月。超过储存有效期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可继续使用。